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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訂勞動合同時,如何識別合同中的“隱藏限制條款”?
求職指南
2019-04-20    作者:王阿喵    來源:百城招聘網 41535

在日常我們的百城招聘個人版APP的“職圈”板塊中,我們了解到,很多用戶都曾遭受過“隱藏限制條款”。
這里,我們綜合了大家日常所遇到的,幾個關于可能包含“隱藏限制條款”的陷阱條例,大家可以對照以下情況,看看自己有沒有遇到或者提前預防。
需要提醒大家的是:當你的薪資構成成分越發(fā)復雜時,例如,當你的薪資構成=基本工資+補貼+/-獎金+/-稅收......時,就要提起十二萬分的精神了——



1、“補貼”是什么補貼?交通補貼?飯補?住宿補貼?課時補貼?......
如何給,是否已經全部算在基本工資內,還是會另外發(fā)放?是否有類似于試用期沒有資格獲得補貼的隱藏條款?
2、“獎金”是如何定義的?需要達到什么條件?達不到拿到獎金是否會有懲罰?
有一些工作是會有“獎金”獎勵的,但是這部分額外的工資構成成分,一般會有很多限制條件。
例如,達標標準?是否有上限?是否有淡旺季標準不同/一致的區(qū)別?如果達不到目標是否還會倒扣?獎金是否也是算在基本工資內的?
3、關于“稅收”,這是個大坑!
雖然目前《勞動法》規(guī)定企業(yè)都需為入職員工購買社保,且是在試用期內就得購買。但是,就像我們的用戶在“職圈”上曾經熱烈探討到的一樣,該政策當前無法百分之一百在所有城市施行,尤其是三四線小城市,對于“社!备@菢O其方法去克扣。



這里,我們列舉幾個在我們的百城招聘個人版APP其中的一個版塊——“職圈”中,大家提到的幾個很典型的“社!笨丝郜F象:
(1)“試用期內不給購買社保,轉正過后開始算起,滿一年(即前后14/15個月)后才開始購買社保!
(2)“試用期不給購買社保,轉正過后開始算起,滿一年后(仍是14/15個月)會在基本工資之外,另外發(fā)放300元社保補貼!
(3)“試用期不給購買社保,滿一年(包含試用期在內)后,企業(yè)給勞動者繳納一半社保!
(4)“試用期內不給購買社保,試用期過后轉正,方才給勞動者購買一半社保!
......


為了避免大家在日常搜索企業(yè)中,識“企業(yè)”不清,我們百城招聘當下重點推行的“精準引才”功能,不僅僅只是針對企業(yè)而言,也是為各位求職者所考慮。
在大數據算法中綜合大家日常搜索中所關注的點,從而為大家推薦更適合各位求職者的企業(yè)和崗位。


我們告知大家關于這些勞動合同中的“隱藏限制條款陷阱”,不是讓大家對這個現實失望的。
只是,這個社會企業(yè)良莠不齊,我們沒有辦法保證所有的企業(yè)都是優(yōu)企,但是我們希望看到這篇的你們,在日常找工作時,能多長幾個心眼。
畢竟都有前人幫踩坑了,引以為戒總是好的。你們覺得呢?